參考消息1月6日報道 法媒稱,承認18年前謀殺一名女性的中國男子1月5日接受審判,大約三周前,法院宣佈另一名因該案被錯誤處死的青年無罪。
  據法新社1月5日稱,據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其微博上發表的一份聲明說,該院當日開庭審理趙志紅案。
  此案的重點是1996年發生在呼和浩特一家紡織廠廁所內的強姦殺人案。該案顯示了中國司法制度的缺陷。
  案件發生後不久,時年18歲的呼格吉勒圖在經過48個小時的審訊後承認這起案件是自己所為。他被判有罪,併在這名女子遇害61天后被執行死刑。呼格吉勒圖的家人一直試圖證明他的清白。
  2005年,趙志紅被當局逮捕並承認了自己犯下的十幾起強姦殺人案,其中包括1996年的這起案件,但此案並不包括在他隨後被審理的數起案件之內。法院並未就此案作出判決,那之後趙志紅一直被關押。
  去年年底,法院正式再審呼格吉勒圖案,併在12月以“證據不足”宣佈他無罪。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將獲得200萬元以上的國家賠償金。
  據統計,在中國的法院體系中宣判無罪的例子極其罕見,2013年中國的定罪率為99.93%。刑事案件的被告不能得到有力的保護,不時會導致冤案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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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月5日,趙志紅在法庭上。 新華社發
  
  【延伸閱讀】專家:呼格案疑似真凶趙志紅“攬罪”是為引人註意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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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當年趙志紅遞出的償命申請書複印件(1月5日攝)。新華社發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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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湯計和呼格吉勒圖父母在法院等候。新華社發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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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月5日,趙志紅在法庭上。新華社發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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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趙志紅(後排中)全家合影。京華時報記者張劍攝
  原標題:呼格案疑似真凶九年後出庭受審
  趙志紅未否認“4·09”案指控呼格父母到場旁聽
  昨天上午,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趙志紅搶劫、盜竊、強姦、殺人一案。此前,呼格吉勒圖所涉及的“4·09”強姦殺人案已經獲得平反,昨天上午的庭審中,趙志紅再次表示自己是真凶。
  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受邀參加旁聽,但未對庭審表態。由於涉及的事實和證據較多,案件的審理將持續兩天半。
  庭審現場
  呼格父母受邀旁聽
  昨天上午的庭審被安排在9點半進行,但直到9點多,押解趙志紅的警車仍未出現。據法院知情工作人員說,趙志紅很早就被從看守所帶到了法院候審。
  上午9點多,在新華社內蒙古分社記者湯計的陪同下,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、尚愛雲來到法院,夫婦二人受邀旁聽趙志紅的庭審。“昨天聽到了這個消息,就是想到現場來看看。”李三仁說,不管趙志紅是多麼的十惡不赦,他在最後關頭能夠承擔責任認罪,讓人看到了他良心發現。
  9點半多,身穿藍色羽絨服的趙志紅被兩名法警帶進10號法庭,準備接受庭審。與之前公開披露的照片不同的是,趙志紅明顯胖了一些,他留著光頭,坐在被告席上等待開庭。趙志紅本人及其家屬均未委托辯護人,法院通過自治區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內蒙古伊敏律師事務所謝飛、張瑞軍兩位律師為其辯護。
  據瞭解,呼和浩特中院刑一庭負責人李小明和法官雷楊、李國慶組成合議庭,李小明擔任審判長,雷楊、李國慶任審判員。
  趙志紅受審未改口
  根據法院安排,昨天的庭審分為兩部分,上午公開審理趙志紅涉嫌的盜竊、搶劫犯罪部分。下午才開始不公開審理“4·09”強姦、殺人案。
  在庭審上,回答法官的訊問時,趙志紅表情平靜,聲音較低、口齒清晰,回答問題速度很快,講著帶有其老家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口音的普通話。
  上午9點50分左右,李三仁、尚愛雲夫婦走出法庭,此時審理僅開始半個小時左右。面對媒體採訪,他們沒有再多說。
  上午11點20分左右,盜竊、搶劫部分的審理進行完畢。謝飛、張瑞軍兩位律師走出法庭。據兩位律師介紹,他們在庭審中已經指出,檢方指控的盜竊、搶劫犯罪的證據不足。
  張瑞軍律師介紹,在庭審前,他和謝軍律師已經會見過趙志紅,從當時以及庭審的情況來看,趙志紅的精神狀態不錯。對於普遍關心的趙志紅之前承認自己是凶手一事,張瑞軍表示,趙志紅在會見時再次提及此事,他依然承認自己就是“4·09”案的凶手。
  對話趙志紅
  “魔鬼有多可怕,我就有多可怕”
  趙志紅被抓獲後,央視記者在2005年11月對他進行了採訪。
  趙志紅:我如果不去作案的話,心裡面又壓抑得厲害,又憋得不輕,老覺得各種壓力壓得我就快爆炸了。
  趙志紅所說的壓力到底從何而來呢?審訊他的民警告訴記者,這也許和他的生活經歷有關。趙志紅的家鄉在內蒙古涼城縣,在這樣一個典型的農家小院,趙志紅生活了20年,那時他給人的印象是性格內向,和外人基本不來往。在家裡他排行老二,親情對於他顯得並不重要。
  趙志紅:咱畢竟是身居老二,就是穿衣各方面的事,好像得到的照顧沒有老大多,就是穿身衣服都是新的,輪到我的時候正好人家穿舊了。
  趙志紅從不把內心想法告訴給任何人。他曾有過短暫的婚姻,但這並沒有改變他孤僻的性格,他沒有朋友,在與別人相處時,他總表現得順從甚至是軟弱。
  趙志紅:不跟人爭,幾乎是做到與世無爭。凡是認識我的人從來不跟他們吵、鬧、打,這些事情根本不會在我這兒發生,如果是他們發脾氣的時候,我有時候還會說一句好聽點的話去逗他,儘量讓別人開心。
  但是我在作案的時候完全是兩副面孔,也就是說魔鬼有多可怕,我就有多可怕,那個時候意識已經完全不受我控制了,換句話說就是長期積累的壓抑那一種憤怒,一下子都爆發出來了,所以控制不了。
  焦點
  為何不公開審理?
  呼格吉勒圖被宣佈無罪後,人們期待進一步瞭解被害女子當日離開飯店到被髮現、共1小時30分鐘左右的時間里,遭遇了什麼?“真凶”是如何作案的?
  從而進一步通過法理證明呼格吉勒圖的無辜。眾多關註“呼格案”的人,都希望及時瞭解趙志紅受審情況。
  法院方面表示,依照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,將公開審理其被指控犯搶劫罪、盜竊罪部分,對其被指控犯故意殺人罪、強姦罪部分,因涉及個人隱私,將進行不公開審理。
  “槍下留人”後休庭9年是否合法?
  儘管趙志紅2005年10月落入法網後,先後四次向警方供述自己是“4·09”女屍案的凶手,且在法院一審之後,他於2006年12月5日從看守所托人給新華社記者湯計遞出“償命申請書”。但其是否是真凶,尚需通過庭審來認定。
  有人質疑,因供認“4·09”女屍案而“槍下留人”,法院對趙志紅的審理休庭9年多,是否符合法律程序?
  對此,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說:“按照當年的法律規定,一審的期限是9個半月時間。趙志紅案從2005年到現在已遠遠超期,在時間上確實存在問題。”不過,他說,“先宣判‘呼格案’,再審趙志紅案,從法律程序上講沒有問題。因為這兩個案子在程序上並沒有本質的聯繫。呼格吉勒圖被宣判無罪,是因為事實不清、證據不足,而不是因為‘趙志紅有罪,所以呼格無罪’。”
  洪道德教授說:“雖然公眾輿論期待趙志紅案的審理能進一步佐證呼格吉勒圖的無罪,但無論對於呼格吉勒圖還是趙志紅,法律都應當同樣公正,認定犯罪事實的標準也是一致的。不能因為他說自己是凶手,法院就認定他是凶手。”
  “沒有哪條法律規定說,每起案件都必須破案。事實上,受很多因素影響,也不是每個案件都能夠破案。”洪道德說,找到凶手,還原案件真相,只是公正的一部分,“真正的正義,是通過公正的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,來保護每個人的合法權益。”
 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傑人說,如果法院最後認定“4·09”女屍案確系趙志紅所為,那就可以進一步證明呼格吉勒圖的無辜。
  “現在的問題是,由於‘呼格案’的輿論集聚效應,使得趙志紅案也頗受關註,其中一部分人會以趙志紅被控犯罪事實的殘忍和受害人眾多等為由,而要求殺之。”陳傑人說,“但是,司法機關如何綜合考慮案情,進行公正判決,而不受輿論所左右,這確實是個需要謹慎把握的問題。”
  趙是否會被定為“4·09”案真凶?
  “4·09”案的關鍵證據比如說DNA、指紋,這些物證在當年已經缺失。趙志紅目前也只有口供,他能夠清楚地指認案發現場,包括對被害人的特征都做了一個比較準確的描述,但依據我們國家的刑事訴訟法,僅憑口供是無法定罪的。
  對於事隔將近10年,趙志紅仍然能夠詳細地講述作案過程,並且準確地指認早已經變了模樣的犯罪地點,趙志紅解釋,因為“4·09”案是他所犯下的第一起案件,因此印象非常深刻。
  洪道德表示,對呼格吉勒圖不可以僅憑對他的這個口供而對他定罪。對於趙志紅案來講,也要做到事實清楚、證據確實充分,也就是說不能僅憑趙志紅個人的口供,對他進行定罪量刑。
  洪道德表示,在證據歸類上,指認犯罪現場也屬於口供的組成部分。案發9年後,在犯罪現場變化很大的情況下,趙志紅仍能較為清晰地指認現場。在這種情況下,首先要將其對犯罪現場的指認同當年的勘驗檢查筆錄進行比對,即使比對一致,也需要考慮趙志紅可能會通過什麼樣的渠道瞭解到當時的犯罪現場。
  洪道德認為,9年前,司法機關認為案子已破,因此案件事實不再處於保密狀態,可以向社會公開了。那麼,趙志紅也可能通過公開信息獲取了現場的具體情況,就目前來講,這是一個疑點,那麼這種合理懷疑就目前來講我覺得很難排除,所以有可能還是達不到證據確實充分這樣的一個定罪的證明標準,應該還是一個疑罪。
  當天的庭審中,趙志紅被指控犯有故意殺人、強姦、搶劫、盜竊四項罪名,一共涉及22起案件。洪道德表示,在“4·09”案的審理中,不管能否認定趙志紅有罪,都不會對他最終的定罪量刑產生實質性的影響。“無非就是我們要還這個呼格吉勒圖一個清白而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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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趙志紅父親
  “我不見他,就肯定不見”
  徹底寒心不請律師
  昨天下午,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永興鎮永興村一處靠近公路的寬敞院落里,趙志紅的父母正在收拾脫了粒的玉米,準備裝進麻袋內。據多名鄰居介紹,呼格吉勒圖的案子進入再審階段以後,趙志紅父母家迎來了一批又一批的記者。見有人進院子,趙志紅的父親趙國喜迎了上來,夫妻倆執意要將記者讓進屋裡,“外面太冷,進來坐著說吧。最近來的人很多,我們不煩”。
  趙國喜說,他今年已經73歲,老伴也已經65歲,老兩口平時自己在家生活,大兒子在呼和浩特市做生意,女兒嫁到了涼城縣的縣城,兩個孩子離父母都不遠,可以供養他們的日常生活。老兩口種了10多畝的玉米,每年就收一季,玉米能賣幾千塊錢,這些收入足夠老兩口過日子。
  對於昨天上午趙志紅出庭受審,趙國喜明確表示不想過問太多,“知道開庭了,我們不會去,也不想打聽。就問問判了沒有?”趙國喜的老伴說,十幾天前,呼和浩特中院的工作人員來到了家裡,詢問老兩口是否給趙志紅請律師。沒跟倆孩子商量,趙國喜就堅定地提出,不請律師,法院根據事實判就可以了,他對二兒子趙志紅徹底寒心,不想再管他。當得知法院為趙志紅指定了辯護律師,趙國喜說,趙志紅犯的事太大,家裡人沒辦法。
  家裡僅留趙志紅婚後合影
  除了對兒子寒心,趙國喜夫婦表示,現在的身體狀況也讓他們難以再出遠門,哪怕距離呼和浩特只有1個小時的車程。趙國喜說,他現在的腰不好,行動都已經受到了一些影響,“幹了一輩子農活,腰都累得變形了,沒法動了”。而老伴暈車嚴重,曾經多次因嚴重暈車出現了嘔吐到昏過去,這樣的身體也難以承受一個多小時的車程。
  趙國喜老兩口住的屋子,雖然沒有太多家當,但收拾得整齊利索,燒的暖氣讓屋裡保持舒適的溫度。在火炕對面的桌子上,數十張照片壓在玻璃板下。其中一張全家人的合影,趙志紅身穿西服,扎著領帶,與妻子並肩立在父母身後。他在照片里的樣子,與之後的“殺人惡魔”形象完全不符。趙國喜說,這張照片是在趙志紅結婚第二年照的,也是目前家裡唯一一張趙志紅的照片,“他的其他照片都被拿走了,就剩這一張了”。
  趙父多次問案子啥時判
  從2005年11月趙志紅被抓獲已過去近10年,趙國喜說,最初他和老伴就接到了通知,知道兒子犯下如此大的罪惡,他對這個兒子徹底死了心,一點也不想再提他,大兒子曾經有幾次前往看守所給趙志紅送衣服,存一些零用錢。近幾年,家人沒有再去看過他。
  趙國喜夫婦說,呼格吉勒圖的案子已經糾正,他們知道這個消息,“我們也覺得對不起他,希望向他的父母道歉”。趙國喜多次問到,趙志紅的案子什麼時候判下來,當被告知距離判決還會有一段時間,趙國喜沉默不語。
  據趙國喜的一些鄰居介紹,趙國喜知道趙志紅犯下了10起命案,也向鄰居們說過,二兒子難逃極刑。當被詢問到如果有機會,能見一下趙志紅,趙國喜再次堅定而明確地表示,“我不見他,說了不見,就肯定不見他”。
  專家分析
  趙志紅“攬罪”是為引起別人註意
  從小認為自己在家裡多餘的趙志紅身材矮小單薄,村民們驚訝他會作出如此暴虐行徑;回述自己罪行始終帶著冷酷微笑的他,卻著急認下1996年呼和浩特“4·09”女屍案,他甚至在申請書中稱自己“在生命盡頭找回了做人的良知,複蘇了人性”。
  對此,犯罪學專家、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皮藝軍分析,趙志紅是自卑的,他通過性侵犯和殺人釋放壓力。他一直希望引起別人的尊重和重視,認下“4·09”女屍案,讓他在人生的最後關頭成功引起了別人的註意。
  自卑讓趙志紅壓抑
  據媒體報道,趙志紅因不如大哥和小妹勤快,常遭父母數落。趙志紅曾說,父母偏愛大哥和小妹,他似乎是個多餘的人。因為身材矮小單薄,趙志紅常遭大家戲謔嘲笑,他因此不愛和村民說話,在村裡沒有朋友。但他要面子、要強。照相時總是腰板挺直。後來在獄中,遇到採訪照相,他儘管戴著手銬腳鐐,也總是腰板筆直。雖然初中都沒念完,趙志紅卻有不小的理想。他在獄中曾對一位心理學專家說起,他想過把家鄉變成華西村。
  皮藝軍認為,趙志紅從小自感被歧視的經歷、不出眾的長相、不討巧的性格,導致他有自卑心理。
  皮藝軍說,在孩子多的家庭,一般老大屬於領頭的、做表率的,最小的孩子是受照顧的。趙志紅作為家裡老二被夾在中間,比較中庸。他的性格越不討巧越容易受埋怨和擠對,會導致他更加冷漠。這種冷漠會招來外界嫌棄,形成惡性循環,他容易將冷漠擴大到學校和村子等外面的環境。
  “但是他的心還是比較高的。”皮藝軍說,趙志紅應該有很強的自尊,就是想戰勝自己的自卑。
  傷害弱者釋放壓力
  “自卑和受歧視會讓人產生壓力。人有了壓抑、挫折感就想要釋放”,皮藝軍分析,趙志紅缺乏人際交往,有壓力沒有方式排解,對女人進行性侵犯是他釋放壓力的一種渠道。“當他戰勝不了強者的時候,他經常會去欺負弱者。就和有些弱勢群體去殺幼兒園的孩子一樣,他沒有辦法去對付強者的時候,他就對付弱者。”
  皮藝軍認為,攻擊性和性欲雙重的滿足,會讓趙志紅感到是一種解脫和釋放,“這也是他剎不住車、連環作案的原因”。
  趙志紅的第一次婚姻以失敗告終,但皮藝軍認為,這與趙後來姦殺女性的關係不大。從目前的信息看,趙志紅沒有提到他對女性的仇視,他殺人更多的是為了滅口。
  “強姦是一對一的、面對面的,時間也比較長。被害人看強姦犯看得非常準,舉報後警方也容易抓人。”皮藝軍教授說,我國法律規定的強姦罪,情節惡劣就可能判處死刑。強姦犯會想,強姦後被舉報可能會死,他本能地想要逃避,而滅口會被認為是最穩妥的逃避方式。
  坦白“4·09”案以獲關註
  趙志紅曾說:“不管流芳百世還是遺臭萬年,只要出名就行。”
  2006年11月28日,趙志紅受審時,他當場指出檢方沒有公訴“4·09”女屍案,後又於2006年12月5日,在看守所給檢方寫下申請書,要求重新偵查,稱“被捕以後,經政府教育,在生命盡頭找回了做人的良知,複蘇了人性!本著‘自己做事自己負責’的態度,積極配合政府徹查自己的罪行。”
  對此,皮藝軍認為,趙志紅並不是真的“找回了做人的良知,複蘇了人性”。
  皮藝軍分析,認下所有自己犯過的罪行,也是趙志紅尋求解脫的方式。“心理自卑的人,有個最重要的動機,就是希望引起別人的尊重和重視。”皮藝軍認為,趙志紅的動機一直都是比較統一的。他通過征服女性釋放壓力,滿足自尊。但是這些也不能引起別人的註意。
  他知道自己因為其他罪行必死無疑。對他來說,多加一起也無關緊要。而“4·09”女屍案因為有人被冤死而備受關註。皮藝軍教授認為,在趙志紅被抓後,他抓住這一機會,通過極為特殊的坦白方式,引起了別人非常大的關註。
  “他小時候就做過成名的夢,那個夢還做得挺大。現在他想以這種方式成名,好像很輝煌地結束自己的人生。”
  京華時報記者張劍裴曉蘭新華社《東方時空》
  1996年4月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廁內。
  1996年6月呼格吉勒圖因強姦殺人案被執行槍決。
  2005年11月趙志紅因涉嫌故意殺人、強姦、搶劫罪被逮捕。
  2006年11月趙志紅案開庭審理。
 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。
  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圖被宣告無罪。
  2014年12月16日趙志紅被呼和浩特檢察院依法追加起訴。
  2015年1月5日趙志紅案再次開庭審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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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2015-01-06 07:56:46)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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