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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記者 張定有/文圖
  東方今報南陽訊 昨天上午,在人民觀審團和100多名服刑人員的旁聽下,51歲的馬某被當庭宣佈假釋。此前,馬某曾以4000元的價格,把生活不能自理的“妻子”賣給他人。
  馬某是淅川縣盛灣鎮人,1997年夏天,他把湖北省恩施市弱智女子黃某騙回家中同居,馬某不久生厭,便伙同姐夫姚某以4000元的價格將黃某賣掉。2011年6月,馬某到警方自首,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,並處罰金2000元,刑期至2015年7月3日結束。
  馬某的管教幹警介紹,馬某服刑期間,曾兩度獲得表揚,被記功一次,再加上親屬願意解決他的生活問題,社區矯正條件也具備,南陽監獄就向法院提出了假釋建議。
  昨天上午,南陽中院審判監督庭,在南陽監獄的禮堂內公開審判了這一假釋案件。上午11點30分,在聽取了檢察機關和人民觀審團的意見後,合議庭當庭宣佈對馬某予以假釋。
  人民觀審團在監獄內參與假釋案件審理,在我省還是首次。人民觀審團是一種群眾參與司法的創新模式,觀審團成員參加法院庭審並可以獨立發表意見,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參考。最高法院曾經提出,法院審理一些重大、疑難、爭議較大的案件,可以考慮組織人民觀審團旁聽觀審,以適當方式聽取他們對案件處理的意見。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我省假釋案審理首次引入觀審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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